當雄縣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
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2017〕143號)和《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拉檢發〔2017〕25號)要求,制定了《當雄縣人民檢察院2021年招聘勞動合同制書記員方案》。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當雄縣人民檢察院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4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治邊穩藏方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2、年齡在18歲以上、30周歲以下當雄籍高校畢業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備用人單位規定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4、掌握書記員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5.身體健康,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違紀違法受過刑事處罰的;
2、違紀違規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校期間受過處分的;
4、已被黨政機關錄用為正式工作人員或尚未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5、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當雄縣電視臺、逐夢當雄、當雄縣人社公眾號、當雄縣人民檢察院“兩微一端”(微信、微博、今日頭條)和檢察門戶網站等新媒體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2、報名方式和地點。此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現場報名的考生本人在報名時間內(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 )需到當雄縣人民檢察院辦公樓二樓大廳報名。
3、報名資料。考生需填寫《西藏自治區拉薩市當雄縣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提供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和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本人1寸免冠彩色近照4張。
4、資格審查和初步篩選。由當雄縣人民檢察院檢察綜合部進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于2021年4月6日-4月7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2021年4月8日上午10:30。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時間為90分鐘,總分100分。
(1)寫作技能測試。2021年4月8日下午15:30。主要考察考生的寫作技能,采取閉卷方式,不指定參考書。時間為30分鐘,總分100分。
(2)計算機上機操作。2021年4月9日上午10:30。主要測試在計算機上進行漢字錄入的速度和準確率。在規定的時間內,以輸入完整、準確的漢字數量進行評分。
2、面試。面試時間在筆試之后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根據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寫作技能+計算機上機操作),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名單均在以上公眾號內公布。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時間15分鐘,總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另行安排。
(四)體檢與考察
1、確定體檢人員。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寫作技能+計算機上機操作)占70%、面試成績占30%合成考試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原則上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要求。本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取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操作手冊(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3、考察政審。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用。當雄縣人民檢察院委托考生畢業院校或服務單位,以及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會對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員進行考察政審。參加考察政審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限內填報《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政審表》(附件2),并自行前往負責考察政審的單位(部門)。考察政審單位(部門)要認真負責地做好考察政審工作,重點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員在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實事求是地作出考察政審結論,并在政審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五)補錄工作
因體檢或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的名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遞補人員將單獨組織體檢及考察政審。
(六)錄用及待遇
1、聘用制書記員錄用名單確定后,在當雄縣電視臺、逐夢當雄、當雄縣人社公眾號;當雄縣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及院門口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后,當雄縣人民檢察院統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
3、聘用制書記員住宿問題由單位酌情解決,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資+三險+績效獎金三部分組成,試用期預發4000元,具體標準按照(當雄縣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請考生務必預留2個以上聯系電話,并在招考期間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當雄縣人民檢察院在體檢、考察政審和錄用等環節將電話告知考生本人相關事項,如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絡的,后果自負。
聯系單位:當雄縣人民檢察院檢察綜合部
來源:當雄縣人民檢察院
編審:劉光毅
編輯:李林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