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
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招聘標準和程序,嚴格選拔聘用社會優秀人才。報名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18周歲及以上,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四)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沒有被吊銷律師或法律職業從業資格證,或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力的情形;
(五)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熱愛調解工作,具備一定的耐心,愿意傾聽當事人訴求,愿意真心實意為當事人化解矛盾糾紛;
二、報名事項
(一)報名方式及地點
此次報名采取電話報名方式,報名者可撥打電話0891-6142037進行報名。
(二)報名時間
常年接受調解員報名。
三、審核流程
(一)資格審查。報名者提交資料后由本院訴訟服務中心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由本院訴訟服務中心對進入面試的報名者進行面試(可申請線上面試),通過面試者經培訓上崗。
(三)組織培訓。本院訴訟服務中心對通過面試的報名者組織進行培訓,經過培訓的人民調解員可上崗開展工作。人民調解員上崗后每年需參加不少于三次培訓。
四、工作內容
依法開展調解工作,引導各方當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合法、合理、合情達成調解協議,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圍。
薪資待遇
人民調解員無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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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達孜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人民調解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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